Title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百强动态 > 文章详细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省及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5-08-14
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省及省级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2025年08月14日 发布机构:省财政厅 【字体:大 中 小 】 一、国有企业(不含一级金融企业)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国有企业资产总额66975.45亿元,比期初增长(以下简称增长)9.22%;所有者权益总额22352.93亿元,增长8.32%。省级国有企业资产总额23420.81亿元,增长3.41%;所有者权益总额7687.82亿元,增长6.09%。 1.国企改革持续深化。一是完善中国特色国有企业现代公司治理。开展党委前置清单“回头看”,全面完成前置清单动态优化。制定党支部集体把关工作指引,推动党组织领导作用向基层延伸。开展规范和提升子企业董事会建设专项行动,推动各级企业实现董事会应建尽建。二是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推动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100%覆盖,4项科技成果入选国有企业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建投新天和建投能源开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试点。我省 2家企业获评国家“科改行动”“双百行动”标杆企业,实现零的突破。三是积极稳妥推进企业上市。把上市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的重要途径,动态更新上市后备企业,打造梯次上市力量,目前后备企业达到28家。高速集团完成京津冀首单基础设施公募REITs,三友硅业、港航发展正式进入上市辅导期。 2.科技创新获得突破。一是持续加大投入力度。逐企制定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强度等考核指标,2024年,省国资委监管企业研发投入强度位居全国前列,新增国家高新技术企业32家,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家。二是打造高水平研发平台。新增省级及以上研发平台22家,河钢集团牵头建设的中国-塞尔维亚钢铁绿色制造“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获批,是国家对外科技创新合作最高级别平台;参与建设的燕赵钢铁实验室揭牌,为国内首个聚焦钢铁研究的省级实验室。三是不断催生新技术新成果。监管企业48项核心成果达到国际、国内领先水平。开滦集团全球首次实现微米级聚甲醛高强丝规模化生产,港口集团“大宗干散货智能作业及抑尘一体化”等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交投集团沥青路面原位冷再生技术等填补国内空白。 3.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一是有序实施整合重组。完成建投集团对信投、国富集团重组;完成建工集团对建研院整合;跨部门整合9家省属水利企业和重大水利项目,组建水发集团。二是推动传统产业强基提质。加速智改数转和绿色转型,力促传统产业高端化发展。累计建成数字转型示范场景30个,国家级绿色工厂17个。河钢集团全球首条氢冶金绿色汽车板连铸生产线建成投产,冀中能源集团石煤机“矿用防爆锂电池机车”、建投集团液态空气储能电站填补国内空白。三是大力培育发展战新产业。把战新产业发展列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启动实施战新产业“双示范”专项行动,遴选出22个示范企业和20个示范项目,加速形成“322”发展格局。 4.国资监管效能不断提升。一是健全制度体系。优化授权放权清单,出台审计监督与国资监督贯通协同、投资项目后评价等制度。指导企业加快完善合规、内控管理机制,开展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企业规章制度、经济合同、重要决策100%经法律审核。二是强化动态监管。河北国资数智化管理系统基本建成,河钢、开滦、建投集团等3家企业率先迈入“业财融合”和“大数据赋能”阶段。推进国有资产处置盘活,2024年,通过河北产权市场完成企业国有资产交易项目649宗,金额35.83亿元。三是有序有效防控风险。扎实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强化重点企业、重点领域风险处置化解。加强债务监管,到期债券全部按时兑付。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工作督导,有效落实防汛备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等工作任务。 二、金融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40097.88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3821.83亿元。省级国有金融企业资产总额8016.02亿元,所有者权益总额1135.58亿元。 1.国有金融资本基础管理机制持续健全。一是加强产权登记管理。以产权登记为切入点,按照“全面覆盖、应登尽登”的原则,依法确认金融企业国有产权归属,为国有金融企业办理产权占有、变动登记,全面反映国有金融资本分布和变动情况。二是强化财务动态监测。按季度对金融企业财务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监测,落实好国有金融企业财务数据与人大国有资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对接机制,及时关注企业财务状况。三是关注企业运营情况。组织召开有关省属金融企业运营分析会议,围绕企业经营成效、公司治理、风险防控、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进行交流,帮助和指导企业及时发现问题,强化措施,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四是增强企业资本实力。省级财政向省融资担保基金公司注资5000万元,公司注册资本金由9.5亿元增至10亿元,进一步增强公司资本实力,推动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领域的支持力度。 2.金融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不断提升。一是完善企业公司治理。指导相关金融企业严格落实“两个一以贯之”、完善“三会一层”治理结构、健全“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围绕金融企业国有股东参与公司治理提出具体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国有股东履职行为,推动企业完善公司治理、提升治理效能。二是优化绩效考核体系。结合不同行业的金融企业功能定位,建立银行、保险等分行业绩效考核体系,将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确定企业领导班子薪酬待遇的重要依据,引导企业回归本源、专注主业,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三是强化工资薪酬管理。健全工资总额与效益联动机制,综合考虑经营效益、绩效评价、保值增值以及劳动生产率等因素,对商业类、政策类、金融基础设施类3类省属金融企业年度工资总额进行清算,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 3.金融企业服务实体经济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是着力支持重大战略实施。地方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聚焦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高标准建设,持续加强金融服务供给,有效支持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截至2024年末,支持京津冀协同发展贷款余额、支持雄安新区建设贷款余额与上年同期相比均呈增长态势。二是积极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截至2024年末,地方国有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贷款余额、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支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贷款余额较上年同期有所增长,绿色贷款余额、支持养老产业发展贷款余额实现较快增长。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4年底,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23489.77亿元,净资产总额19666.73亿元,分别增长12.45%、17.35%。其中,省级资产总额2211.35亿元,净资产1695.24亿元,分别增长-5.73%、3.76%。 1.资产管理基础进一步夯实。一是持续完善制度体系。修订出台《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河北省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各市、雄安新区积极跟进,修订完善本地资产配置、使用、处置及公物仓等管理制度办法,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二是开展多形式监督检查。坚持法制意识和底线思维,规范资产使用行为。三是组织系统性培训。为进一步提升管理水平,举办全省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业务培训班,围绕资产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新政策进行授课,全省各市、县(区)近300人参训,为基层资产管理能力提升提供助力。 2.资产管理改革不断深化。一是创新推动公共基础设施管理。将市政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等纳入政策管理体系,不断拓宽各类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范围。积极对接财政部,努力争取公共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登记试点,在地图上对公共基础设施等资产进行标记,形成资产“一张图”,进一步摸清资产存量、分布、结构等情况,助力优化资源配置,支撑高质量公共服务。二是创新争取数据资产试点。快速响应由财政部部署开展的数据资产工作,成功争取数据资产管理试点,积极探索开展试点有关实践工作,着力贯通数据资源、资产管理流程,增加我省资产盘活新路径。三是创新技术支撑。升级公务用车监管服务平台,实现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全流程监管、全流程网办。 3.工作质效进一步提升。一是资产盘活取得积极成效。将提高盘活质量、防范风险隐患摆在突出位置,坚持科学统筹、优化配置。将省冬奥办撤销后闲置的资产向洪涝受灾市县跨级次调剂,提高闲置资产使用效率,及时满足受灾县区的资产使用需求。二是推动房屋土地资产入账管理。针对省级行政单位土地、房屋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等问题,开展土地房屋资产核查工作。三是积极开展资产绩效管理。从国有资产报告内容、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问题整改率两个方面,对市县资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考核,充分调动各级各部门加强资产管理的积极性,资产管理工作质效全面提升。 四、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底,全省国有土地面积242.93万公顷(3643.96万亩)。2024年,全省管辖海域面积72.28万公顷,海岛5个,全省大陆海岸线全长487公里。2024年,全省水资源总量247.92亿立方米。 1.国土空间格局不断优化。一是推动空间规划体系加快构建。省市县三级总体规划全部批复。完成《现代化首都都市圈空间协同规划》编制,制定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完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系统建设。二是推进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体系建设。争取165个项目列入国家或省重大项目清单,批准103个重大项目建设用地,保障4.48万亩用地需求,持续加强用地组卷报批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三是保障国家战略和国家大事落地见效。全年批准建设用地21.84万亩,供应建设用地45.69万亩,批准用海9.04万亩、同比增长132%,批准使用林地草原10.61万亩,需新增建设用地的142个增发国债项目、103个重大项目和639个省重点项目得到全面保障。四是助力产业经济格局优化提升。推动新兴产业发展提速,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增加值保持增长,增速分别为13.6%、9.9%。加快推进新型能源强省建设,全省新增可再生能源并网装机2966万千瓦。 2.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推进。一是推动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全年盘活处置批而未供土地33.11万亩、闲置土地1.01万亩,指导沿海三市统筹海上风电与油气开发。二是提升自然资源修复治理效能。完成营造林638万亩,修复治理退化草原113万亩。全社会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196平方公里。三是扎实推进水资源节水行动。以地方标准累计发布用水定额、节水标准各21项。在全国率先选取试点开展全域合同节水管理,创新“4+N”“打捆”等模式。举办2024年“节水中国你我同行”联合行动等活动,营造了良好节水氛围。四是提高区域生态环境品质。全省空气质量综合指数降至4.14,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37.7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267天。 3.资源安全底线持续筑牢。一是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省耕地实现连续3年净增加,先后出台《关于加强耕地保护提升耕地质量完善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河北省耕地开垦费标准》等文件,耕地占补平衡政策体系更加完善。二是筑牢海岸线保护屏障。扎实开展省级用海项目监视监管和严格项目用海技术审查管理,完成近海生态趋势性监测、赤潮绿潮灾害早期预警监测、典型生态系统预警监测和遥感现状调查及动态监测。三是森林草原防治效能日益提升。全年完成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作业1073万亩次,成灾率0.17‰,远低于国家控制指标。 4.资源资产权益有效落实。一是完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体系。扎实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和城市国土空间监测、水资源基础调查和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完成地面沉降监测网、一体化地质灾害风险预警系统等项目主体工程,地灾防治能力显著提升。二是优化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建成全省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库,全省累计签发生成不动产登记证照1732.96万余件,并在多场景实现应用。三是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累计完成林、湿地、草原、光伏等降碳产品交易116万吨,交易金额6496万元。海河流域首单水土保持生态产品价值转化交易在易县成功落地,交易林果经营权19.5亩、土壤碳汇1167吨,交易金额100万元。四是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完成全省六大实物量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和省级全民所有7类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全面反映资产家底状况。 五、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全省各级各部门强化责任担当,夯实管理基础,持续提升国有资产监管质效。 (一)着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持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分层分类推进董事会建设,加强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强化考核结果刚性兑现,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二是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落实研发资金多元化投入要求,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中试验证平台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三是着力推动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加快推动国有资本“三个集中”,稳步实施战略性重组,加强国有资本在应急保障、防灾减灾、医疗卫生、健康养老等民生领域有效供给。四是强化监督刚性防范风险。常态化开展风险隐患排查,进一步优化内控体系,强化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压紧压实监管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维护系统安全稳定。 (二)着力加强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一是充分发挥企业党委领导作用。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明确金融企业党委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法定地位,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二是持续增强国有金融企业服务质效。充分发挥绩效目标导向和薪酬激励作用,将服务金融“五篇大文章”、支持现代化产业发展相关指标纳入有关企业绩效考核体系,引导金融企业立足行业职能,创新金融服务产品,增强金融服务能力。三是严格落实国有金融资本管理统一规制。研究修订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组织实施产权管理、绩效考核、工资薪酬管理、统计监测等各项工作,切实管住管好用好国有金融资本,增强国有金融企业的活力、控制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三)着力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水平。一是加强资产管理制度建设和监管。从进一步规范资产配置、资产使用和处置及公务用车等重点资产管理方面,完善制度建设并规范实施。落实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坚持预防管控与日常管理相结合原则,深入应用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不断提升资产监管质效。二是规范资产盘活。坚持法治意识和底线思维,依法依规处置盘活资产,结合审计问题,督导各级各部门规范盘活程序,实现交易真实、程序合规、手续完备。基于全国资产调剂共享平台,依托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创新开展京津冀区域调剂共享平台建设,推动资产调剂盘活。三是创新资产管理领域。探索数据资产管理,着力打通资产从入账到收益上缴的全过程管理路径,推动数据资产应用场景落地,充分挖掘数据资产价值。 (四)着力强化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一是不断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有序推进村庄规划编制实施,持续强化“三区三线”刚性管控。二是坚决落实耕地保护监督责任。持续强化耕地保护,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构建以优质耕地为主体的保护格局。摸清底数,推动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三是持续推动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探索低效土地利用新路径,全面提升节约集约、高效利用水平。强力推进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监管,提高“全链条”监管效能。四是统筹推进一体化生态修复治理。持续推进重点区域生态保护和修复,开展湿地保护修复,加快地下水综合治理和水土流失治理,严守海陆一体的生态保护红线。
上一篇:
隆基绿能40万吨绿色甲醇项目开工!
下一篇:
中亿丰建设7.8亿、云南润生水务5.7亿
Titl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