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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24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函〔2021〕25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指导性建议的函》(桂环办函〔2022〕93号)有关要求,为科学引导社会资本合理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建设,促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河池市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建议发布如下。

  一、河池市危险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基本情况

  2024年,本市危险废物产生量68.54万吨,产生量排名前五的种类依次为HW48有色金属采选和冶炼废物,HW31含铅废物,HW18焚烧处置残渣,HW27含锑废物和HW34废酸,产生量分别占全市危险废物产生总量的85.34%、9.3%、2.19%、1.41%、0.57%。其中企业自行利用量为57.56万吨,自行处置量为0,委外利用量7.4万吨,委外处置量为1.88万吨。

  有色金属冶炼废物大部分为有色金属冶炼中间物料,产生单位自行综合利用或委托有资质单位利用;铅蓄电池生产及废铅蓄电池拆解产生的含铅废物由再生铅企业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经螯合固化后转移至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飞灰专用填埋场)填埋;选矿企业产生的氰化物包装桶委托南丹县红灯笼化工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处置;河池市丹池化工有限公司、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产生的污酸委托广西埃索凯循环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制药企业、化工企业产生的蒸馏釜残、杂盐、废活性炭等委托威立雅环保科技(钦州)有限公司、隆安海螺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广西深投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广西区内处置单位处置。

  二、本年度全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情况

  截至2025年10月底,全市共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持证单位7家,豁免经营单位1家,“点对点”豁免利用单位1家。

  1.危险废物收集能力情况

  全市现有1家危险废物收集单位(广西河池鑫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收集能力13万吨/年,其中收集、贮存废矿物油3万吨/年,收集、贮存含锌废物、含锑废物、含铅废物(含废铅蓄电池)、有色金属冶炼废物10万吨/年。

  2.危险废物利用能力情况

  全市现有3家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单位,分别为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收集、贮存、利用含汞废物、含铅废渣、有色金属冶炼废物15.1万吨/年)、南丹县吉朗铟业有限公司(收集、贮存、利用含锌废物、锌冶炼废渣8.65万吨/年)、广西鑫锋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收集、贮存、利用废铅蓄电池、含铅废物20万吨/年)。另外,广西南丹南方金属有限公司还获准点对点收集、利用广西南国铜业有限责任公司硫化砷渣15066吨/年。

  3.危险废物处置能力情况

  全市现有4家危险废物处置单位(含1家豁免经营单位),分别为河池市现代环境投资科技有限公司、南丹县红灯笼化工贸易有限公司、河池市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和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其中,河池市现代环境投资科技有限公司为综合处置单位,核准收集、贮存、处置农药废物、焚烧处置残渣、石棉废物、有色金属冶炼废物等13大类127小类危险废物,经营规模为5.05万吨/年;南丹县红灯笼化工贸易有限公司专门处置氰化物包装桶,核准经营规模30500套/年;河池市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核准经营规模为5475吨/年;河池市德胜生活垃圾处理场(豁免经营单位)建有生活垃圾焚烧固化飞灰填埋专区,固化飞灰填埋规模为1.3万吨/年。

  三、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利用处置能力适配情况分析

  1.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利用处置设施运行情况

  2024年,河池市危险废物收集设施负荷率为6.9%,利用设施负荷率为17.44%,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负荷率为70.86%。

  2.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需求分析

  (一)河池市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处于过剩状态,收集、利用、处置设施运营负荷偏低。现有收集、利用、处置设施能够满足我市主要危险废物种类收集、利用、处置需求。

  (二)河池市安和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为河池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处置规模5475吨/年(其中焚烧处置医疗废物3650吨/年,高温蒸煮处置医疗废物1825吨/年),满足全市医疗废物处置需求。

  (三)全市化工、制药、铅蓄电池制造等企业产生的蒸馏釜残、杂盐、废油漆包装物、废树脂、废酸、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年产生量总计不足3000吨,委托广西区内具备相应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即可。

  总体上看,河池市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利用处置能力基本匹配。

  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指导性建议

  (一)从危险废物产生及利用处置情况看,河池市工业企业危险废物以自行利用为主,部分委托利用,仅少量需委托处置,因此,建议谨慎投资以下危险废物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焚烧项目;危险废物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项目;危险废物填埋项目。

  (二)鼓励危险废物产生量大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建设高标准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助力“无废城市”建设。

  (三)从全区看,目前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总体满足需求,基本覆盖全区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体生产经营负荷不高。河池市也存在类似情况,建议社会资本在投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前,做好市场调研,充分了解我市及广西其他地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需求,客观分析项目运营前景,谨慎决策,防范投资风险。

  河池市生态环境局

  2025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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