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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尽快出台采煤塌陷区搬迁政策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8-20

  关于尽快出台采煤塌陷区搬迁政策

  提案的答复

  崔彪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出台采煤塌陷区搬迁政策的提案”现答复如下:

  埇桥区煤炭资源储备丰富,查明资源储量约34.24亿吨,储煤总面积约1160平方公里,占全区总面积40%。现境内拥有生产矿井6对,分别是淮北矿业集团所属的朱仙庄煤矿、芦岭煤矿、桃园煤矿、祁南煤矿和皖北煤电集团所属的祁东煤矿和钱营孜煤矿,原煤年产量1000余万吨。煤炭的开采在保障国家能源的前提下,也造成我区大量耕地塌陷,村庄被迫搬迁。截止至2024年底,全区因采煤塌陷已经搬迁54个企事业单位,179个自然庄,搬迁人口7.7万人。

  埇桥区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安置工作主要集中在北杨寨、桃园、蕲县、大营、大泽乡、朱仙庄、芦岭七个乡镇。为切实做好采煤塌陷区居民搬迁补偿安置管理工作,我区于2011年出台了《宿州市埇桥区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埇政秘〔2011〕5号),该文件同时被省国土资源厅收录为全省的文件汇编。2016年,我区对〔2011〕5号文件的补偿标准进行了调整,主要是针对补偿费用的标准进行了提高,同时下发《宿州市埇桥区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埇政秘〔2016〕15号)。该暂行办法是按照我区实际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性文件对我区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补偿安置工作中迫切需要规范的问题做出的具体实施的细则,为切实保护矿区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地矿双方合法权益的提供了政策依据。

  近年来,由于物价上涨及建设成本的增加,相关补偿标准及部分条文等已经不适用目前的搬迁工作,我局为了有效保障采煤沉陷区群众合法权益,一是积极协调淮北矿业集团、皖北煤电集团,就采煤塌陷区搬迁补偿费用参照淮北市的补偿标准按照35200元/人给予群众补偿;二是多次向区政府及市自然资源局报告,恳请尽快出台市级采煤塌陷区村庄搬迁安置的政策性文件。目前,《宿州市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已经通过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查、社会风险性评估及公示等工作流程。

  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协调市自然资源局尽快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宿州市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补偿管理办法》,确保我市采煤沉陷区村庄搬迁安置工作有法可依。

  特此答复。

  办复类别:B类

  联系单位:宿州市埇桥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557-3686000

  202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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