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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税收返还后,地方政府组建招商公司6大兵法!
发布时间:2026-04-13

  【招商引资内参导言】

  近年以来,国家持续清理整顿地方违规税收返还政策,各地招商引资的“价格战”逻辑被釜底抽薪。面对这一根本性转变,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开始尝试以组建国有招商公司的方式重构招商体系——既解决编制不足的问题,又探索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径。但各地推进方式差异悬殊,有的真正跑出了效果,有的却沦为“体制内二队”。招商引资内参(微信号zsyznc)梳理了六种实战兵法与对应案例,供参考。

  【招商引资内参正文】

  一、并入整合型:把散落的平台资源装进一个篮子

  在很多地方,早年招商遗留下来的资产管理公司、城投旗下的招商子公司、产业引导基金的管理主体,往往七零八落地分散在多个部门之间,各自为政、资源内耗。清理税收返还之后,“政策洼地”的比拼窗口关闭,整合这些分散的资源、形成合力就变得迫切而现实。并入整合型的核心逻辑,是以存量重组代替增量新建,降低改革阻力,同时通过整合形成可向投资方呈现的系统性服务能力。

  这一路径的难点在于利益协调。被整合单位通常有自己的人员编制、历史负债和业务逻辑,整合过程中极易发生“人并入了、心没并”的情况,原有条线的资源不愿共享,形成整合后仍各自为战的局面。解决方案一般是“统一品牌、业务条线独立核算、KPI打通”——整合后对外统一以招商公司名义出面,但内部的产业地产板块、基金板块、园区运营板块仍相对独立,通过利润分成而非行政指令来形成协作动力。

  【案例】江苏某工业园区招商局改制整合

  【背景】该工业园区是全国标杆工业园区,但早年形成的招商体系分散于管委会招商局旗下多个招商部门,以及多个专业园区的运营公司之间。随着“不得以税收洼地方式竞争”的政策压力传导至园区层面,原有依赖政策优惠的招商逻辑难以为继,园区开始推动招商职能的统筹整合。

  【组建情况】招商公司以原下属招商部门为主体,整合了生物医药、半导体、人工智能等专项产业园区的招商力量,组建“工业园区产业发展集团”,将分散的产业招商、基金招商、园区运营等职能集中于一个平台主体之下,统一对外输出“政策+空间+基金+配套”的综合招商方案。

  【难点与解决方案】最大的难点是各专业园区的运营团队对整合有抵触——整合意味着原有独立谈判的权限被收走。最终的解决方案是保留各专业园区的品牌和运营自主权,整合集团的职能定位为“对外统一窗口+资源协调平台”,而非直接管理。具体项目落地仍由专业园区团队主导,集团层面负责跨条线的资源匹配和重大项目的政府关系统筹。

  【经验总结】整合的本质不是人员归并,而是对外呈现统一、对内协作顺畅。强行统一指挥会激发内部矛盾;保留“条线品牌+集团窗口”的双层结构,是整合型招商公司最务实的路径。

  二、基金招商型:用股权投资替代税收优惠的核心逻辑

  税收返还的本质是“用未来的财政钱补贴今天的引资行为”,而基金招商的逻辑则是“用今天的政府资金换取未来的财税增量”,两者都是政府让利,但风险敞口和政策合规性截然不同。清理税收返还之后,国家明确允许地方政府通过产业引导基金参股企业,这给了基金招商型路径合法性背书。越来越多的地方政府选择将招商公司的主要职能设定为基金管理和股权投资,通过“政府引导基金出资+市场化管理团队运作+招商需求导向”的三角结构,既规避了直接补贴的合规风险,又通过股权联系让企业留在本地发展。

  这一模式的核心挑战是两个:一是投资逻辑和招商逻辑天然存在张力。投资要求回报,会倾向于投成熟期、确定性高的项目;而招商需要引进成长期企业,恰恰是风险最大的阶段。两者叠加后,要么基金做了“伪市场化”(专挑优质项目、回避早期)导致招商引资价值大打折扣,要么为了招商效果接了一堆次级项目、基金亏损率极高。二是地方政府引导基金的GP市场化程度参差不齐,很多地方“名义市场化运作、实际行政干预明显”,导致人才流失、决策低效。

  【案例】合肥市产投集团“基金招商”实践

  【背景】合肥是国内最知名的“基金招商”样本。从早期投资京东方、蔚来、长鑫存储,合肥形成了“用股权换项目、用项目带产业”的完整打法,在全国形成示范效应。国务院明确要求清理违规税收优惠之后,合肥模式更是成为各地竞相学习的对象。

  【组建情况】合肥产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合肥产投)作为合肥市政府的专业投资平台,负责统筹管理多支政府引导基金。基金体系分三层:顶层是政府出资的母基金;中层对接市场化GP设立子基金;底层是对具体项目的直投。招商公司的职能被嵌入这一结构中,具体表现为:当有目标企业希望落地合肥时,招商团队同步启动基金跟投流程,将资金支持、土地供给、配套政策打包成一个“落地方案包”。

  【难点与解决方案】最突出的矛盾是基金团队(追求收益)和招商团队(追求落地)的考核目标不一致。合肥的解决方案是在重大项目上实行“专班制”——市级领导挂帅、产投集团出资、规划局出地、招商局统筹,多部门联合对一个项目负责,打破了各自为政的壁垒。此外,合肥明确对“战略性投资”设置了有别于纯商业投资的考核容忍区间,允许为了引进关键产业项目而接受偏低的投资回报率,并对此做了专门的决策程序设计(上报市政府专题研究,而非走常规投决会)。

  【经验总结】基金招商的核心不是“设一支基金然后招商”,而是把基金作为招商谈判桌上最有分量的筹码,前提是投资团队和招商团队要在同一个决策链条上。合肥的成功很大程度上源于市级领导的强力统筹,这是大多数区县政府难以复制的条件,需结合自身层级和资源体量做出适当调整。

  三、专业园区运营型:以产业服务能力换企业落地意愿

  在传统的招商逻辑里,地方政府的核心竞争力是“政策包”——税收减免、租金补贴、人才补贴一样都不能少。税收返还政策被清理后,这张底牌大打折扣,竞争焦点开始转向“服务能力”。专业园区运营型的招商公司,本质上是通过为特定产业的企业提供高价值的专业服务(行业资源对接、上下游供应链整合、技术平台共享、监管协助等),建立起差异化竞争壁垒,吸引同类企业集聚。当一个园区已经汇聚了一批核心企业,后来者出于产业生态的需要会主动来找,招商反而变成了“被招商”。

  这一路径的前提是必须真正建立起专业服务能力,而不是换个名字的厂房出租商。专业服务能力的形成需要持续的行业积累,这意味着招商公司的团队结构必须从“懂政策、会谈判”转变为“懂产业、有资源”,这对人才的要求和薪酬结构都有根本性的挑战。政府体制内的编制岗位无法吸引真正的产业专家,这也是为什么这一类型的招商公司必须做到充分市场化的核心原因。

  【案例】武汉光谷生物城运营实践

  【背景】武汉东湖高新区(光谷)2008年开始建设“光谷生物城”,最初依赖政策优惠引进企业,但随着政策收紧和竞争加剧,光谷开始推动从“政策招商”向“平台招商”转型。光谷生物城管理公司(由东湖高新区国有资本控股)承担了这一转型的主要任务。

  【组建情况】光谷生物城管理公司的职能设计上,不仅仅是园区物业管理,而是被赋予了“产业生态运营商”的定位。具体措施包括:在园区内建设共享的GMP车间(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厂房),降低初创药企的固定资产投入门槛;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动,在园区设立专门的创新药审评绿色通道协调窗口;持续在区内组织产业链对接活动,帮助园区内的CRO(合同研究组织)和药企对接上下游。这些举措的直接结果是形成了生物医药产业的“聚集效应”——在光谷的生物医药企业不是因为政策最优惠才来,而是因为这里的上下游配套最齐全。

  【难点与解决方案】最难的是共享GMP车间的资金投入问题。按照市场化逻辑,这类基础设施投入大、回报周期长,纯商业公司不愿意干;但如果完全由政府补贴,又涉及合规问题。最终的解决方案是园区管理公司作为承建主体,通过政府专项债和市场化租金收入双轨覆盖成本,对入驻使用的早期企业给予前3年的“递进式租金”(第一年1折、第二年3折、第三年7折),让早期项目得以存活,同时3年后的正常定价又能覆盖成本。

  【经验总结】专业园区运营型招商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建设别人没有的基础设施”。这些基础设施不是厂房,而是专属于特定产业的功能性平台。光谷生物城的GMP共享车间,本质上是用国有资本承担了初创药企“最难过的那道坎”,由此锁定了企业的黏性,这是任何政策优惠都替代不了的。

  四、飞地经济型:在异地设立“前端招商公司”触达核心资源

  中国经济版图中有一个长期存在的结构性矛盾:优质的产业项目资源集中在北上广深杭,而有承接能力的建设用地、劳动力和政策资源在中西部和县域。清理税收返还之后,中西部地区失去了最直接的政策杠杆,更难靠自身的区位优势吸引上海、深圳的项目主动来谈。飞地经济型招商公司的逻辑是“把招商前端搬到资源聚集地”——在上海、深圳、北京等地设立专职招商的驻外公司或窗口,以当地市场化的方式运作(注册为当地工商主体、按市场化薪酬招人、融入当地产业圈),在源头捕捉项目,再把项目导流回家乡承接。

  这一模式不新鲜,传统的“招商局驻外办事处”就是雏形,但以公司化运作才能真正发挥威力。原因在于:第一,公司主体比行政机关更容易被创投圈、企业家群体接受,平等对话而非俯身求租的姿态让信息获取更顺畅;第二,市场化薪酬才能留住真正懂产业的人,而懂产业的人才是进入资源圈的门票;第三,公司化运作可以参与投资、撮合交易,不仅仅是信息的搬运工,而是能创造价值的中间机构。

  【案例】安徽某市在沪飞地招商公司实践

  【背景】该市是皖西地区的传统农业大市,工业基础相对薄弱,与长三角核心城市之间存在显著的产业梯度差异。2019年以来,随着长三角一体化上升为国家战略,该市将“承接长三角产业转移”作为核心招商战略之一。但传统的“组团去上海招商”模式效果有限,接触到的企业层次和质量参差不齐。

  【组建情况】该市在上海注册成立了“长三角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注册于上海,国有控股),公司的主要职能是在沪建立产业项目信息网络、对接长三角的创投机构和产业链龙头企业,并为有意向转移或设立分支机构的企业提供“前期落地服务”(包括工厂选址、政策解读、政府对接等)。公司团队以本地化招聘为主,薪酬参照上海市场水平,摆脱了传统机关干部外派的薪酬约束。

  【难点与解决方案】最核心的挑战是“可信度”问题——企业和创投机构对来自不知名欠发达地区的招商人员天然持保留态度。该市的解决方案有两个维度:一是“借船出海”,主动与已经落地的企业(尤其是有知名度的上海系企业)形成联动,邀请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出席招商活动为该市背书;二是积极嵌入上海的产业生态活动(如张江科创项目路演、临港新片区的产业对接会),以参与者而非主办方的姿态先建立人脉,再推介项目。此外,为解决长距离决策周期长的问题,前端公司专门建立了一套标准化的“72小时快速响应机制”——企业有落地意向后,72小时内必须提供包含土地供应、政策清单、产业配套信息的完整方案包,大幅提升了意向转化率。

  【经验总结】飞地招商公司的成败关键在于本地化运营的深度,而非仅仅是地址挂在当地。必须真正融入目标城市的产业生态,用本地化的语言和方式建立信任,才能触达真正优质的资源。完全由外派干部构成的驻外机构,往往只是换了地方开会,很难真正成为当地产业圈的“自己人”。

  五、全程代办型:以政府背书的服务公司打通落地“最后一公里”

  企业落地的全流程中,有一个被严重低估的痛点:从签约到投产之间的行政审批和手续办理周期。一家制造业企业从拿地到开工,涉及环评、消防、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特种设备检验等几十个审批事项,审批周期动辄一至两年,有的项目甚至因为在这个阶段的反复折腾而最终撤资。税收返还政策可以吸引企业签约,但不能保证企业顺利投产。全程代办型招商公司,专门针对这个落地断层——由政府组建或背书的专业服务公司,代替企业跑审批流程、协调各职能部门,同时以“一对一的落地管家”形式为企业提供从选地到投产的全程保障。

  这一模式的价值主张非常清晰:对于外来投资企业而言,“能帮我搞定落地手续”本身就是一项有价值的服务,甚至不亚于税收优惠。对于地方政府而言,提升落地效率既能提高项目履约率,也能成为对外宣传营商环境的真实抓手。真正的难点在于两个方面:一是代办公司的“权力来源”——如果只是企业请来的顾问,职能部门没有义务配合;必须有政府明确赋权,才能在跨部门协调中形成合力。二是防止滋生腐败——代办公司深度介入政企之间,如果缺乏规范管理,极易成为权力寻租的中间商。

  【案例】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泰达)“一制三化”代办机制

  【背景】天津泰达是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承接了大量外资制造业项目,落地手续复杂是长期痛点。2020年前后,泰达在原有行政审批局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极简审批”,并配套组建了专业化的落地服务主体。

  【组建情况】天津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设“泰达服务”板块,专门承接入区企业的落地全程代办服务。其特殊之处在于,这一服务主体不是独立于政府之外的第三方服务公司,而是国有平台下的专业子公司,同时与开发区管委会的行政审批局保持“政企协同”关系——企业申请代办后,服务公司以“代理人”身份向行政窗口提交材料,管委会内部设有专门的“企业服务协调员”与之对接,形成闭环。在此基础上,泰达还推出了“拿地即开工”承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在土地合同签订之前,提前启动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的受理程序,将审批周期从传统的18个月压缩至最短3至4个月。

  【难点与解决方案】关键难题是各职能部门的配合意愿。职能部门有自己的审批节奏和风险意识,对“被催”存在天然抵触。泰达的解决方案是建立“项目落地协调例会”机制——由管委会分管副主任主持,每两周一次,所有涉及重大项目的审批部门负责人出席,对照项目进度表逐项销号。这个机制的核心价值不是“开会”,而是让职能部门在领导面前形成“公开承诺”,大幅提升了部门响应速度。对防止腐败的问题,泰达明确规定代办公司的收费模式为“政府购买服务,企业免费享用”,切断了代办公司向企业收费的利益链条。

  【经验总结】全程代办型服务能力的核心不在于人手多、关系广,而在于有一套对职能部门有约束力的协调机制。服务公司本身是“跑腿的”,背后能动员的政府资源才是真正的竞争力。此外,“政府买单、企业免费”的模式虽然增加了财政支出,但彻底规避了代办服务异化为寻租工具的风险,在合规上是更优解。

  六、市场化拆分型:从政府部门里抽调人员另起炉灶

  还有一类招商公司的组建方式,是从原来招商局(或经信局、发改委下的招商条线)直接抽调人员,单独设立一个市场化运作的公司主体,原有的政府职能部门转变为出资人和政策制定方,公司团队转变为执行方。这一模式的最大优势是“不用重新建队伍”——招商人员对本地情况熟悉、已有一定的客户资源积累,以公司化方式运作之后可以给予更高的薪酬、更灵活的激励,也可以开展投资、股权持有等政府机关无法做的业务。这是当前地方政府最常见的招商公司组建路径之一,看似风险最低,但实际上也最容易走形变样。

  最常见的问题有三个:第一,人员抽调后“两张皮”——名义上是公司员工,实际上行为模式仍是机关作风,以甲方自居,不愿意主动拓客、不善于维护客户关系;第二,考核体系没有随之变化,仍延续行政机关的年度汇报逻辑,而不是真正的招商业绩量化考核;第三,薪酬激励理论上可以市场化,但实际执行中碍于“与公务员收入差距过大引发内部矛盾”的顾虑,往往激励力度不够,留不住市场化人才的引入。

  【案例】江苏某县级市招商集团组建与改革教训

  【背景】江苏某县级市(化名,位于苏中地区)将原来分散于商务局、工信局的招商力量整合,依托当地城投公司新设招商集团,定编30人,采用“市场化薪酬、绩效导向”的设计思路,对外宣称是“打造专业化市场化招商平台”。

  【组建情况】招商集团初期从各局抽调了20名骨干,同时对外市场化引进了10名有产业背景的专业人士,设置了以“项目实际落地注册资本+实际纳税额”为核心指标的绩效薪酬体系。公司注册资本3000万元,挂牌城投旗下,接受市委书记和常务副市长双线指挥。

  难点与问题暴露:运行两年后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场化引进的10名专业人士中,有7名在18个月内陆续离职,主要原因是薪酬兑现不稳定(绩效核算时以“项目落地时间节点确认”为由多次延迟发放)以及行政干预过多(项目决策需要请示领导而非由专业判断主导);二是抽调干部群体与绩效考核之间存在结构性矛盾——这些干部编制仍在原单位,绩效薪酬的上限受到隐性约束,最终考核体系向行政汇报逻辑回归;三是招商集团在对外洽谈中频繁遭遇“你们是政府还是公司”的身份困惑,企业不清楚和招商集团签备忘录是否具有政府承诺的效力,导致转化效率偏低。

  【经验总结】市场化拆分型的核心难点不是设立公司,而是真正切断与行政机关的人事脐带关系。只要人员编制还在原单位、薪酬天花板由行政逻辑决定,公司的牌子就只是换了个马甲。真正成功的市场化拆分,需要做到三个“彻底”:彻底的人事关系转移(转入公司编制)、彻底的薪酬市场化(不与机关收入挂钩)、彻底的决策权下放(专业人员在设定标准内有直接决策权)。这三条做不到,市场化公司只是招商局的“壳”。

  七、小结

  以上六种路径并非互斥,也没有哪一种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最优解。一个县级市和一个国家级开发区,面临的资源禀赋、人才储备、财政实力差异巨大,选择路径时必须基于自身的真实条件,而不是照搬某个标杆案例的形式。清理税收返还本质上是在逼迫各地招商从“价格竞争”走向“价值竞争”,招商公司的组建只是一个载体,核心在于载体后面装的是什么能力。【未经授权请勿转载;授权转载请注明来源:招商引资内参:微信公众号zsyz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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