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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号、2号之一地段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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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工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办理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东2号、2号之一地段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申请地块范围详见权属调查界址图。凡对申请地块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自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5月8日止)持有效权属证明到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407室(地址:广州市珠江新城华就路31号)书面提出权利主张。逾期无他人提出权利主张的,我中心将按规定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确认。

      特此通告。

      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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